良心百科

首页 常识

司法部管理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27:58    

司法部作为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负责全国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注:随着相关政策的调整,劳动教养制度已逐步取消或替代,但司法部在相关领域的职责可能有所调整或延续)。

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方、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

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港澳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注:现已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草拟、谈判,履行司法协助条约中指定的中央机关有关职责。

统筹规划立法工作:

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并负责立法协调和解释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法律援助与咨询:

组织和指导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对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职业人员管理:

律师与公证管理,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在职领导人员和律师、公证处负责人员的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和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法律报刊和书籍的出版工作。

领导和管理国家公证和涉外公证工作

领导和管理司法助理员的工作

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

管理司法方面的外事工作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