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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都报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1:34:29    

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诊费用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比例为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比例为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费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一般为5000元。

住院费用报销

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较高,一般为60%或90%(部分地区乡镇卫生院起付线200元,报销90%)。

省级医院: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左右,报销比例约50%-53%;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左右,报销比例约70%。

省外医院:起付线一般为2000元,报销比例大多为50%。

住院费用:包括药费、辅助检查费(如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等)以及手术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60周岁以上老人:在指定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可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费用报销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定大病门诊:如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等,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其他报销项目

普通门急诊报销:农村合作医疗覆盖普通门急诊治疗费用。

慢性病门诊报销:一些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门诊治疗相关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某些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尿毒症的透析治疗等,费用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农村妇女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生育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费、剖宫产费用等。

院前急救费用:紧急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费用也能纳入报销范围。

这些报销范围和比例旨在全面保障农民的健康需求,减轻因病致贫的风险。具体报销政策和比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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