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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法律思想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3-04-19 21:44:17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出自西汉成书的《礼记·曲礼》,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下庶人”指“以庶人为下”,同时暗含“以大夫为上”的意思。

“上大夫”指“以大夫为上”,同时暗含“以庶人为下”的意思。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直译为:

“在礼法面前,不以庶人为下;在刑罚面前,不以大夫为上。”

根据汉语的互文原理,可以翻译为:

“在礼法面前,不以庶人为大夫之下的人;在刑罚面前,不以大夫为庶人之上的人。”

即:礼、刑面前大夫与庶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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