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什么叫选任过失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30:59选任过失是指 定作人在选任承揽人时存在过失,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这意味着定作人在选择承揽人时没有进行充分的审查或评估,导致选择了不合适的承揽人,从而在工作中造成损害或损失。选任过失通常涉及对工作性质、承揽人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不足,或者未能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避免潜在的风险。
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定作人在选任承揽人时存在过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定作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如果受害者在选任过程中也有过失,法院可能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分配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选任过失的责任承担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相关文章:
- 烟台:春意浓 踏青赏花正当时 04-15
- 上海交通大学智能传感新硬件:用可穿戴AI系统为盲人导航 04-15
- 过龙兵 04-14
- 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观察(上) 04-13
- 美国给了明白话,不管中国来不来谈,新加的50%关税都会生效! 04-13
- 银行业薪酬分化:大行涨薪,中小行降薪 04-11
- 大众日报评论|“齐鲁1号”上新 山东文旅焕新 04-11
- 果然视频丨二代枭龙MAX山东首秀!长城汽车携30余款车型亮相2025齐鲁春季车展 04-10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