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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收养弃婴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2:28:04收养弃婴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人所在的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影照片等。
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完成收养
登记完成后,收养关系即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流程
报案与捡拾证明
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生育状况证明
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身体健康检查
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单位与居民委员会证明
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提交材料
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公告
收养人夫妻双方和被收养人登报满60天后,必须同时到县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收养协议
收养人与送养单位签订收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登记手续
由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登记机关按照《收养法》的法定程序给予登记,并发给《收养登记证》。
注意事项
收养人必须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如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等。
收养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手续合法合规,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完成收养弃婴的法律程序,为被收养人提供一个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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