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百科

首页 常识

立遗嘱有什么要求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6:19:00    

立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实质要件:

遗嘱人具备遗嘱能力

遗嘱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不能处分不属于遗嘱人所有的财产,不能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遗嘱形式合法

遗嘱形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六种遗嘱形式之一,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并且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见证人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其他注意事项

遗嘱人必须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拥有处分权。

紧急情况下,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失效。

综上所述,立遗嘱需要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建议在立遗嘱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