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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是什么编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5:14:34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书记员的编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委任制书记员

性质:公务员,享有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

招录:必须参加公务员公开招录考试,录取后才能取得相关编制。

职责:一般在司法机构从事内务和司法辅助工作,是各级人民法官的必经阶段。

聘任制书记员

性质:虽然也纳入公务员考试,但会特别标注“聘任制”。

聘期:一般为1~5年,首期大多聘用三年,并设有试用期。

身份与职权:在聘任期内享有公务员身份,可以行使公务员职权。

转任:在我国大部分地区,聘任制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后可以转任助理审判员。

聘用制书记员

性质:不纳入公务员考试,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或由人力资源公司代为招聘。

合同:属于合同工或劳务派遣工,不占用任何编制。

职责:法院书记员签订的是聘用制劳动合同,没有编制,主要承担记录和司法方面的辅助性工作。

总结:

委任制书记员是公务员,具有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

聘任制书记员虽然纳入公务员考试,但属于合同工,有聘任期和试用期。

聘用制书记员由用人单位招聘,属于合同工或劳务派遣工,不占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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