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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殊侵权行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4:35:59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违反法律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法律特别规定:

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与一般侵权行为在法律构成要件、责任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有所不同。

适用特殊责任条款:

在侵权责任的认定和承担上,特殊侵权行为通常适用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

无过错责任原则:

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往往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损害严重性:

特殊侵权行为涉及的损害往往非常严重,包括职务侵权、无行为能力人侵权、动物饲养侵权、产品缺陷侵权、建筑物侵权、环境污染侵权等。

举证责任分配:

在特殊侵权行为的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有特别规定,如《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中提到的某些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

特殊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国家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害;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高风险作业造成的损害;

违反环境保护规定造成的环境污染;

在公共场所、道路或通道上进行挖掘、修缮安装底部设施等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造成的损害;

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倒塌、脱落、坠落造成的损害;

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的损害。

特殊侵权行为因其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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