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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哪些单位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28:58    

法院通常包括以下单位:

1. 办公室:负责法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如文秘、档案、财务等。

2. 政工科:主管法院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法官的等级评定、晋升等人事工作。

3. 立案庭:负责案件的受理、登记、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

4. 刑事审判庭:负责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5. 民事审判庭:负责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6. 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与环境资源相关的案件审判。

7. 行政审判庭:负责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

8. 审判监督庭:负责审判工作的监督,包括对判决、裁定的审查。

9.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如果有设立):负责赔偿案件的审理。

10. 执行局:负责执行判决、裁定、调解等。

11. 纪检室(或监察室):负责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12. 法警处(或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13. 信访办(或信访接待室):负责处理来信来访事项。

14. 研究室:负责法律研究、司法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15.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流程的管理和监督。

16.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负责法院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

17. 机关党委:负责法院的党务工作。

18.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法院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19. 新闻局(或新闻办公室):负责法院的新闻发布和媒体沟通工作。

20. 巡回法庭:负责特定区域的巡回审判工作。

21. 综合业务机构(根据法院规模可能设立):负责法院的综合业务。

这些单位共同构成了法院系统,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并执行法律判决。不同级别的法院(如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在部门设置和职能分配上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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