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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的原因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25:58    

合同中止的原因主要包括:

用人单位中止

停产息工、放长假、厂内待岗等,因经营不善等原因。

劳动者中止

应征服兵役、涉嫌违法犯罪被拘留或逮捕、失踪未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等。

协商一致中止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如协议借用、停薪留职等。

合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依法解除合同。

债务履行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债务抵销

债务相互抵销,或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不安抗辩权

先履行债务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等情形,可中止履行。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保险合同宽限期结束未交费

保险合同约定的交费期结束后,投保人未交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不足

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时,合同效力中止。

以上是合同中止的一些常见原因,具体情况可能因合同类型和法律规定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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